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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代表建议:成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

时间:2016-03-07 | 栏目:合作社新闻 | 点击:

     “随着农村改革不断深入,当前农村一家一户小而散的生产经营方式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趋势。”全国人大代表、献县淮镇中街村党支部书记哈明江3月3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应改革农村生产经营方式,通过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哈明江说,农村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经营方式,对于发展现代农业有“四个不利于”:不利于大规模进行农田改造和建设投入,不利于土地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不利于传统农业向现代高端农业转变,不利于充分解放农村劳动力。“必须打破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模式,推动土地适度集中、规模经营,这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哈明江说。

  哈明江建议,要成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长期股权,通过各种措施引导农户不再经营所承包的土地,而是委托给合作社集中经营,农户每年按照股份获取保底分红。“这样既利于土地规模经营,也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哈明江说。

  “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不能搞一刀切,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哈明江说,对于愿意搞规模经营的大户,应支持他们成立家庭农场,集中承包土地,村组织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合理确定土地的承包金额。对于不愿意流转土地的农户,村组织可以按照股份为其调配土地,以便于大户连片经营。(记者四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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